3 总体架构


    全国消防信息系统划分为中央级、省级、地市级三级,各级分别由业务系统和交换系统组成。业务系统负责处理本级业务及数据,并与本级交换系统进行数据交换。交换系统负责与本级业务系统、上下级交换系统及其他系统进行数据交换。各级业务信息数据库只允许本级业务系统访问,其他业务系统通过本级业务系统提供的Web服务进行访问。消防信息系统的设计原则和安全策略见附录A。系统 总体架构如图1所示。
系统总体架构
图1 系统总体架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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